针对您提出的“试用期一个月主动离职能拿回之前的离职证明吗”这一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无论您是主动辞职还是被动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一条款明确指出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的法定义务,即必须出具离职证明。
对于您的情况,虽然您是在试用期一个月内主动离职,但这并不影响您获取离职证明的权利。离职证明是证明您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或终止的重要文件,对于您后续的就业、社保转移等事项都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当您办好离职手续准备离开时,完全有权要求原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出具,您可以采取协商、申请调解或者申请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试用期一个月主动离职后,您完全有权拿回之前的离职证明。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