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单位不给办理工伤认定时,您作为工伤职工或者您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是有权利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这一点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有明确规定,即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并不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必经程序。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影响及流程:
申请时效:您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这是法定的申请时效,逾期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
申请材料:在申请时,您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医疗证明、事故报告、劳动关系证明等,以证明您确实遭受了工伤。
认定流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您的申请后,会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如果认定您为工伤,您将有权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对单位的影响:虽然单位不配合办理工伤认定,但一旦您被认定为工伤,单位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包括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如果单位未依法为您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单位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项目和标准支付待遇。
法律救济:如果您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您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建议:
总之,单位不给办理工伤认定并不会影响您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只要您在法定时效内提出申请,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就有可能获得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