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全责却只交了交强险,对方定损过高,如果对方做代位追偿合适吗”,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要明确的是,只购买了交强险的情况下,对方仍然有权进行代位追偿。代位追偿是保险法中的一项制度,指的是当保险标的(在这里是您的车辆或对方车辆)因第三者的责任而遭受损失,且该损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时,保险公司在向被保险人(即您或对方)赔偿后,有权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接下来,我们分析您的情况:
您全责:这意味着在交通事故中,您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只交了交强险:交强险是强制性的车辆保险,其赔偿限额相对较低,包括财产损失2000元、医疗费用1.8万元、死亡伤残18万元。如果对方的损失超出了这些限额,交强险将无法覆盖全部损失。
对方定损过高:如果对方认为其车辆或人身的损失超过了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并且他们有证据支持这一观点,那么他们有权要求您承担超出部分的赔偿责任。
对方做代位追偿的合适性:
建议:
总之,对方做代位追偿在法律上是合适的,但具体追偿金额将受到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限制。您需要做好应对准备,并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超出部分的赔偿责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