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解除劳动通知书上的时间到达后,若赔偿未谈妥,是否继续上班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若解除劳动通知书合法有效且您已同意解除
通知书内容明确:若解除劳动通知书上明确规定了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并且该通知书是合法有效的(例如,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合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您也同意了该解除,那么在该日期到达后,您的劳动关系即告终止。
通知书存在争议:若您对解除劳动通知书的内容或合法性存在争议(例如,认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充分或违法),则建议您在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达后,仍继续上班,并同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二、若解除劳动通知书存在违法情形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例如,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未支付经济补偿等),则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赔偿问题未谈妥:若赔偿问题未谈妥,但您认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或您已接受解除),只是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则建议您在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达后,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三、实际操作建议
保留证据:无论您选择继续上班还是不再上班,都应保留好与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的所有证据(如解除劳动通知书、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以备后续法律程序之需。
及时咨询:若您对解除劳动通知书或赔偿问题有任何疑问或不确定之处,建议及时向我咨询,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关注时效:请注意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时效规定,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维权机会。
总结:在解除劳动通知书上的时间到达后,若赔偿未谈妥,您是否继续上班需根据解除劳动通知书的合法性、您对解除的态度以及赔偿问题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