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忘了答复了 人家行政复议怎么处理-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5-09-19 行政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信息公开忘了答复了,人家行政复议怎么处理”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1. 行政复议的申请时机:

    •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若行政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可以从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后(即答复期限届满后)申请行政复议。这是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期限一般为二十个工作日。
    • 特殊情况:若行政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告知了延期答复的期限,则申请人应从延期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2. 行政复议的处理结果:

    • 撤销并责令重作:若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行政机关未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的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或存在其他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撤销该行政行为,并责令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 维持原决定(理论上极少发生):虽然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未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的行为,行政复议机关极少会维持原决定(即不答复的行为),但理论上,如果行政复议机关认为未答复的行为有合法理由或符合特定情形,可能会维持原决定。不过,这种情况极为罕见,且通常需要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支持。
  3. 行政复议后的法律后果:

    • 行政机关的责任:若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原未答复的行为并责令重作,行政机关必须按照复议决定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重新作出答复。且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除非行政复议机关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决定撤销)。
    • 申请人的权利: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建议与注意事项:

    • 及时申请行政复议:一旦发现行政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应及时申请行政复议,以免超过复议期限而丧失救济权利。
    • 准备充分证据:在申请行政复议时,申请人应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如申请信息公开的凭证、行政机关未答复的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复议请求。
    • 关注复议进展:申请人应关注行政复议的进展情况,及时与行政复议机关沟通联系,了解复议决定的作出时间和内容。

总结来说,若行政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以从答复期限届满后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包括撤销并责令重作等。申请人应关注复议进展,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