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您不能仅因利息约定为350元一天就不偿还该笔借贷,但您有权就超出法定利率上限的利息部分拒绝支付。
一、关于利息约定的合法性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具体来说:
法定利率上限: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超出此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借款人无需支付。
您的情况:假设当前一年期LPR为3.65%(此数值会随时间变动,需以实际查询为准),则四倍LPR约为14.6%。对于10000元的借款,按此利率计算,每日利息应远低于350元。因此,您与出借人约定的350元一天的利息,显然远超法定利率上限。
二、您的权利与义务
偿还本金:作为借款人,您有义务偿还借款本金。这是借贷关系的基本要求,也是您应尽的法律责任。
拒绝支付超额利息:对于超出法定利率上限的利息部分,您有权拒绝支付。出借人无权要求您支付这部分利息,且如果出借人因此提起诉讼,法院也不会支持其超出部分的利息请求。
三、法律后果与建议
法律后果:
建议:
四、计算公式与示例
假设当前一年期LPR为3.65%,则:
显然,您与出借人约定的350元一天的利息远超这一上限。因此,您有权拒绝支付超出部分的利息。
综上所述,您不能仅因利息约定过高就不偿还借款本金,但您有权就超出法定利率上限的利息部分拒绝支付。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