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按照法律规定罗大美案三个犯人该怎样判决”的问题,这涉及到一个具体的刑事案件,其判决结果需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综合判定。不过,我可以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分析一下该案件可能的法律走向和判决依据。
首先,从案件事实来看,罗大美案涉及三名犯罪嫌疑人:余某生、沙某姣和杨某。他们共同策划并实施了抢劫行为,其中余某生还直接实施了杀人行为。根据检方的起诉书,三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这构成了抢劫罪。同时,余某生在抢劫后为逃脱法律责任,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人灭口,致一人死亡,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接下来,我们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来分析可能的判决结果:
抢劫罪:根据《刑法》第263条,抢劫数额特别巨大(如本案中的200万元以上)且致人死亡的,最高可判死刑。因此,三名被告人因抢劫罪可能面临严厉的刑罚。
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余某生作为直接实施杀人行为的主犯,且存在“杀人灭口”的恶劣情节,因此其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的可能性较高。
主从犯认定:在共同犯罪中,主犯和从犯的认定对量刑有重要影响。根据案件事实,余某生作为主犯,直接实施了抢劫和杀人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而沙某姣和杨某若仅参与部分犯罪行为(如诱骗、协助转移财物等),可能被认定为从犯。但根据家属的诉求和部分法律专家的观点,若三人共同策划并实施犯罪,且分工明确,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主犯。
累犯情节:余某生有两次抢劫前科,属于累犯。根据《刑法》的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认罪态度:三名被告人均未认罪认罚,这可能影响从轻情节的适用。
综合以上因素,法院在判决时将严格审查犯罪事实,并依据法律进行量刑。余某生因直接实施杀人、累犯情节及恶劣手段,被判死刑的可能性较高。而沙某姣和杨某的量刑则需依据其具体分工和证据认定,可能面临死缓、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等不同刑罚。
最终,判决结果将取决于法庭对犯罪事实的严格审查及法律适用。我们期待法院能够依法公正判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