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暂停采购活动后 可以签订合同并履行吗-宋子明律师|法行宝
2025-09-13 行政纠纷

在政府采购投诉暂停采购活动后,一般不可以签订合同并履行,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一般情况:暂停期间不得签订并履行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这意味着,一旦质疑事项有可能影响中标结果,采购人就有义务暂停签订采购合同。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七条也明确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在法定的暂停期限结束前或者财政部门发出恢复采购活动通知前,采购人不得进行该项采购活动,这自然包括了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二、特殊情况:质疑不成立或未影响中标结果时可继续

如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这里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在理论上可能包括签订并履行合同,但必须确保质疑事项确实未对中标结果产生任何影响,且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投诉处理期间存在不确定性,采购人通常会选择谨慎行事,避免在投诉处理期间签订并履行合同,以防止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三、法律后果与风险提示

  1. 法律后果:如果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投诉暂停采购活动期间擅自签订并履行合同,可能会面临财政部门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罚款等。同时,如果因此给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风险提示:对于采购人而言,在政府采购投诉暂停采购活动期间,应保持耐心和谨慎,避免因急于签订并履行合同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如果确实需要推进采购项目,建议与财政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处理进度和恢复采购活动的可能性。

建议:在政府采购投诉暂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不得擅自签订并履行合同。如果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指导,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