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案例-余倩玲律师|法行宝
2025-09-10 房产纠纷

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案例,以下是一个具体的案例分析:

案例概述

在赵某某、焦某某与江苏某某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中(案号:(2024)川民终248号),法院认定了以居住为目的的改善型住房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案情详情

赵长军、焦某某与某甲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建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从认购书中的楼盘坐落位置、房屋价格等内容来看,该房屋并非豪华型住房。尽管赵长军、焦某某在购买案涉房屋时已有一套成都市范围内的住房,但二人在具有购房资格、不违反住房限购政策的前提下,有为改善生活品质而购买更大面积改善型住房的权利。因此,赵长军、焦某某被认定为商品房消费者。

法律依据与法院裁判

  1. 法律依据: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第二条第一款:“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主张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 法院裁判:

    • 法院认为,案涉恒大御景二期金色湖岸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被纳入“保交楼”项目,属于房地产企业经营困难导致商品房已售逾期难交付的情形。因此,本案应当适用上述批复。
    • 赵长军、焦某某在人民法院查封前已付清案涉房屋全部价款,依据上述批复的规定,其主张案涉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某丁公司对某甲公司享有的普通债权,于法有据。

法律建议与思考

  1. 对于购房者:

    • 在购买商品房时,应确保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并保留好支付全部价款的凭证。
    • 如遇开发商经营困难导致房屋逾期交付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张自己的房屋交付请求权。
  2. 对于开发商与承包商:

    • 开发商应确保按时交付房屋,避免引发纠纷。
    • 承包商在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时,需注意该权利可能受到购房者房屋交付请求权的限制。
  3. 法律后果:

    • 如果购房者的房屋交付请求权被法院认定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那么承包商可能无法就相应工程价款获得优先受偿。

这个案例清晰地展示了在特定情况下,房屋交付请求权可以优先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如果您在房产或建设工程领域遇到类似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