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善意的情形下 被挂靠人 挂靠人三者之间形成怎样的法律关系-杨玉婷律师|法行宝
2025-09-08 合同纠纷

在发包人善意的情形下,被挂靠人、挂靠人及发包人三者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主要可以从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两个角度来分析:

内部关系:被挂靠人与挂靠人

  1. 挂靠行为的性质:

    • 挂靠行为本质上属于借用资质的行为。挂靠人通常因自身不具备相应的建筑资质或资质等级不足,而选择挂靠在被挂靠人名下,以被挂靠人的名义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 内部关系的效力: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因此,挂靠行为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外部关系:发包人、被挂靠人与挂靠人

  1. 发包人善意时的法律关系:

    • 当发包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不知道挂靠人的事实,即发包人善意时,发包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施工合同通常被认为是有效的。这是因为发包人基于对被挂靠人资质的信赖而签订了合同,且没有证据表明发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挂靠事实。
    • 在此情形下,被挂靠人作为合同的一方,需要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而挂靠人虽然实际进行了施工,但由于其与发包人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因此通常不能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2. 发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挂靠事实时的法律关系:

    • 如果发包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挂靠人的事实,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发包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施工合同可能被认定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而无效。
    • 在此情形下,发包人与挂靠人之间可能形成了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虽然这种关系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如果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即挂靠人)仍有权直接向发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

法律建议与后果

  • 对于发包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确保施工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如果发现施工方存在挂靠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因此产生法律纠纷。
  • 对于被挂靠人: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出借或允许他人挂靠自己的资质。否则,一旦被发现,将面临法律处罚和声誉损失。
  • 对于挂靠人:应认识到挂靠行为的违法性和风险性,积极提升自己的资质和条件,通过合法途径承揽工程。如果因挂靠行为产生法律纠纷,应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谨慎行事,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因此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果有任何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