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离职业绩公司不可以用。对此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劳动者离职后,其工作业绩的归属问题
- 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职期间的工作成果,包括业绩,一般归属于用人单位。这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劳动者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
- 当劳动者离职后,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因此,其工作业绩的归属也随之发生变化。除非有特别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否则离职后的工作业绩一般不再属于原用人单位。
二. 公司使用离职员工业绩的合法性
- 如果公司在员工离职后继续使用其业绩,可能会涉及侵犯员工权益的问题,如知识产权、隐私权等。特别是当业绩与员工的个人名誉、技能或努力紧密相关时,公司无权擅自使用。
- 此外,公司使用离职员工的业绩还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或侵犯商业秘密,这取决于业绩的具体内容和性质,以及公司如何使用这些信息。
综上所述,本人离职业绩公司不可以用。因为离职后,劳动者的工作业绩一般不再属于原用人单位,公司擅自使用可能会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