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5800元且认罪认罚、态度良好的情况下,是否会被不起诉需结合具体情节判断,存在不起诉的可能性,但并非绝对。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不起诉的法定情形
法定不起诉
若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如金额未达当地立案标准,或存在合法占有等排除犯罪性的情形),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您提到的5800元已超过多数地区“数额较大”的标准(通常为1000-3000元),此情形适用性较低。
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结合您的描述,若存在以下情节,可能符合酌定不起诉条件:
证据不足不起诉(存疑不起诉)
若案件证据存在瑕疵(如监控模糊、口供矛盾等),无法证明您实施了盗窃行为,检察院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此情形与您“认罪认罚”的描述关联性较低。
二、可能被起诉的情形
若存在以下情节,即使认罪认罚,仍可能被提起公诉:
三、实务中的处理逻辑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会综合评估:
若您的情况符合“情节轻微+认罪认罚+退赃谅解+初犯偶犯”等条件,不起诉概率较高;反之,则可能被起诉并判处刑罚(如拘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概率较大)。
四、建议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是否退赃、有无前科、盗窃手段等),可向我补充说明,以便更精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