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偷超市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一. 行为分析
- 非法占有目的:老太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将称过的猪肉藏进背包内,未进行结算即带离超市。这表明她有明确的主观意图要非法占有超市的商品。
- 秘密手段:老太太采取秘密手段,将肉藏入背包,试图逃避超市的结账流程。这种行为符合盗窃罪中“秘密窃取”的特征。
- 多次盗窃: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老太太先后6次采用同样的手段实施盗窃。多次盗窃行为加重了其犯罪的严重性。
二.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老太太的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三. 判决结果
-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已判决老太太犯盗窃罪,并处以罚金2000元。这一判决结果也进一步证实了老太太偷超市的行为构成犯罪。
综上所述,老太太偷超市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这一结论是基于其行为分析、法律依据以及判决结果得出的。我建议大家应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因小失大,触犯法律底线。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