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无责方保险公司说全责方受伤也会赔是真的吗”这一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详细且清晰的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一方被认定为全责,而另一方无责,这并不意味着无责方的保险公司就完全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特别是在涉及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下,存在一种称为“无责赔付”的机制。
无责赔付的定义与依据:
无责赔付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即使被保险车辆被认定无事故责任,其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仍需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对事故的受害人进行赔偿。这一机制是基于交强险的强制性和保障属性设立的,旨在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提供尽可能的救助,减少各方损失,维护公共利益。
无责赔付的对象与限额:
无责赔付的对象通常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机动车驾驶人或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等受害人。而交强险无责赔付的限额是固定的,最高为19900元,其中包括医疗费用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限额100元以及死亡及伤残赔偿金限额18000元。
实际案例与法律条款: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李某驾车与前方等候交通信号灯的张某、郭某、文某相撞,造成多车损坏和人员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然而,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承保张某、郭某、文某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仍被要求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对李某的损失进行赔偿。这一判决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
对无责方车主的影响:
需要强调的是,无责赔付并不会增加无责一方车主的负担和责任。它是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的,且不会计入无责一方车主的出险次数,因此也不会导致其保费上涨。
综上所述,无责方保险公司说全责方受伤也会赔(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是真实的。这一机制体现了交强险的强制性和保障属性,旨在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一解答能够消除您的疑虑。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