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不续签-李泳霄律师|法行宝
2025-04-02 合同纠纷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不续签,若劳动者不存在可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则公司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 法律依据与劳动者权益

  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时,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经济补偿与赔偿金:

    • 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该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二. 公司的责任与劳动者的选择

  • 在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公司不续签且无法定解除理由,劳动者有权选择要求公司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选择不接受续签并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 公司若拒绝续签且无合法理由,将面临支付赔偿金的风险,同时可能受到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罚。

三. 维权途径

  1. 与公司协商:

    • 劳动者可首先与公司进行协商,明确表达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意愿或要求支付赔偿金的要求。
  2. 申请劳动仲裁:

    • 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提起诉讼:

    •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的,劳动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建议:劳动者在面临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不续签的情况时,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规定,积极与公司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同时,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增加维权成功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