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撞到人后被扣的费用,一般由行政机关承担,但当事人未按期领取扣留车辆产生的逾期未领取停车费,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 交警扣车产生的费用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车辆因撞到人而被交警扣留,由此产生的停车费用应由交警部门承担,当事人无需支付。这是因为交警扣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相关费用依法应由行政机关负担。
二. 当事人未按期领取扣留车辆产生的费用承担
如果交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而当事人未按期领取,由此产生的逾期未领取停车费用则需要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这是因为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时间领取车辆,导致车辆继续停放并产生额外费用,这部分费用理应由当事人负责。
三. 总结与建议
综上所述,车子撞到人后被扣的费用承担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在大多数情况下,交警扣车产生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而当事人未按期领取扣留车辆产生的逾期未领取停车费,则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我建议当事人在收到交警的领车通知后,应尽快按照要求领取车辆,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逾期未领取停车费用。同时,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