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制作判决书的情形-李厚伟律师|法行宝
2025-08-30 合同纠纷

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存在两类特殊案件,可以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若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并要求发给判决书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 例如,若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与另一方在诉讼中达成离婚协议,并请求法院根据该协议制作判决书,法院在此情况下会予以支持。
  2. 涉外的民事案件:

    • 在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发调解书。但若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 例如,在涉外合同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并明确表示希望法院根据该协议制作判决书,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并制作相应的判决书。

对于其他类型的案件,即使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也不能要求人民法院制作判决书。这是因为调解书和判决书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效力。调解书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性质,而判决书则是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包括: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以及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于这些案件,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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