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合伙关系成立。下面是我对该问题的详细分析:
法律解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合伙关系的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中包括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履行出资义务。口头合伙协议虽然表达了合作意愿,但如果单方面还未出资,则不能视为合伙关系已经正式成立。
具体分析
合伙协议的性质:
出资的义务:
合伙关系的确认:
结论补充
即使双方已经达成了口头合伙协议,并且表达了合作意愿,但如果其中一方未按照协议履行出资义务,那么合伙关系仍然不能视为已经成立。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继续协商并履行各自的义务,以确保合伙关系的正式成立。
如果你对此类问题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