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合同里约定房租押金发票由租客付是否违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约定是违法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税法规定,收取租金的房屋所有者是税务缴纳的主体,有义务按照当地法律及行政规例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这意味着,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者,在收取租金的同时,也承担了相应的纳税责任。
接下来,我们分析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房租押金发票的税金由租客承担,那么这种约定实际上是将房东的纳税责任转嫁给了租客。这种转嫁不仅违反了税法的规定,也损害了租客的合法权益。因为从法律角度来看,租客并没有义务为房东的纳税行为买单。
此外,我还想强调的是,租赁合同中的任何关于租户承担税务的条款都是违法且无效的。这意味着,即使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也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如果房东坚持要求租客承担税金,租客有权拒绝,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合同里约定房租押金发票由租客付是违法的。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建议租客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税务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