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新职伤后还能走工伤吗-翁武亮律师|法行宝
2025-08-30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走新职伤后还能走工伤吗”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有职业病,是否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的相关规定,如果您曾经从事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当时并未发现罹患职业病,但在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那么您是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应当受理:

  1. 您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且退休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2. 您的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或者您本人提出解除了劳动或聘用合同,且解除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在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如果您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条件,那么会按照就高原则,以您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进行计发。对于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的人员,如果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且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那么会按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进行计发。

此外,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职业病人员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中明确的用人单位,在您从业期间依法为您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您的工伤保险待遇将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您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项目和标准支付待遇。

综上所述,如果您在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有职业病,且符合上述条件,那么您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