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欺诈手段签的调解书有效吗-刘经纬律师|法行宝
2025-04-01 合同纠纷

以欺诈手段签的调解书无效。调解书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其有效性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合法合规的调解过程。

一. 欺诈手段影响调解书有效性

  1. 欺诈导致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调解书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如果其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那么受欺诈方同样有权请求撤销。

  2. 损害国家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和第一百五十四条,如果欺诈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该调解书将被认定为无效。

二. 调解书的合法性要求

  • 调解书应当是基于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任何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都会影响其合法性。

  • 例如,如果一方在调解过程中故意隐瞒关键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另一方在不知情或误解的情况下签订了调解书,那么这份调解书就是基于欺诈手段签订的,应当被视为无效。

三. 撤销权与举证责任

  • 受欺诈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调解书。

  • 同时,受欺诈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调解书的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综上所述,以欺诈手段签的调解书无效,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欺诈行为的存在。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