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不履职由谁处罚-秦菁莹律师|法行宝
2025-08-26 房产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物业公司不履职由谁处罚”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1. 处罚主体:

    •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当物业公司未履行其应尽的职责,如对业主、使用人的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时,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处罚。
  2. 处罚依据:

    • 具体依据为《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七条,该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对业主、使用人的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 实际案例:

    • 在实际案例中,如宝山区月浦镇和松江城管佘山镇的综合行政执法队,都曾对履职不力的物业公司进行过处罚。这些案例表明,当物业公司未能有效履行其职责时,确实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4. 法律建议:

    • 对于业主而言,如果发现物业公司存在不履职的情况,可以向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其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
    • 对于物业公司而言,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其职责,对业主、使用人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避免受到处罚。
  5. 后续行动:

    • 如果物业公司受到处罚后仍未改正其不履职的行为,业主委员会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进一步采取措施,如更换物业公司或采取其他法律手段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当物业公司不履职时,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处罚。业主在发现物业公司存在不履职的情况时,可以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同时,物业公司也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其职责。如果您在房产问题(包括物业纠纷)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