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工伤认定是否发送举证通知书-涂伟律师|法行宝
2025-08-25 劳动纠纷

在恢复工伤认定程序的过程中,通常会发送举证通知书给相关用人单位。这一做法是基于《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旨在确保工伤认定程序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具体来说,当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如果认为有必要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并且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或反驳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就会向用人单位发送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会明确告知用人单位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据,以证明或反驳工伤认定申请中的事实。

从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我们也可以看到类似的例子。例如,在贵阳市安旭贸易有限公司的案例中,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同时公告送达了《恢复工伤认定程序通知书》和《认定工伤举证通知书》。同样,在兴源中盛(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案例中,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通过公告方式送达了举证通知书,并明确了举证的责任和时限。

因此,如果您或您的公司收到了恢复工伤认定的通知,并且被要求提供举证证据,那么请务必按照举证通知书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限内不提供证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权根据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及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核实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