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用工嘛-周春雷律师|法行宝
2025-08-19 劳动纠纷

村集体经济组织确实可以使用工,但这一行为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管理规定和程序,以确保用工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以下是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工管理的详细解答:

一、用工范围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用工范围通常包括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村内道路修建、环境整治、防汛抢险和路灯亮化等生产性、公益事业性用工用车(包括机械)等。然而,也有一些工作是不被允许在集体经济组织中列支的,如学校维修、县乡道路和通村道路养护、农村电网改造和民兵训练等政府职能范围的工作用工,以及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用工、村干部和网格管理员等各类享受定额报酬人员和误工补贴人员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管理性用工等。

二、用工管理规范

  1. 预算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需要根据上年实际用工、当年用工计划需求和用工工资标准等情况,编制年度用工预算。这个预算需要经过成员(代表)大会的通过,并报镇街批准后方可实施。

  2. 临时用工管理:对于村级年内发生未能预见的或因落实上级工作而临时产生的村级用工,村级需要履行民主程序后,报乡镇(街道)批准后实施。

  3. 派工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派工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派人情工。原则上,用工应优先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特别是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帮扶户和欠款户,欠款户还可以以工抵欠。

  4. 工资标准确定:乡镇(街道)应制定辖区内集体经济组织用工工资上限标准。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结合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状况,根据当地用工的工资标准、技术含量、劳动强度、农时季节等因素,分类确定村级劳务用工工资标准,并经成员代表会议决议通过,报乡镇(街道)审核备案。

三、用工程序

  1. 严格用工程序:各乡镇(街道)应制定本地村级用工限额标准。限额以上用工,需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提议,经成员代表会议研究,确定具体工作量、用工标准、质量标准、监工人等具体事项,经监事会审核后,由理事长签发《派工单》,监工人根据《派工单》组织实施。完工后,出工人核对工票无误,应在派工通知单上签字。限额以下用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会议研究形成决议。

  2. 规范审核报账: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工必须按照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和实际用途,在规定的会计科目内进行核算。结算时,必须附件齐全、手续完备、票据规范,按月及时结算入账,不得跨期核算。同一项目须在同一会计凭证下统一进行核算,不得拆分。支付时,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一律不得进行现金结算。

  3. 依法公开监督:每月月初,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村务公开栏对上月用工和经审批的预算外用工及结算情况进行张榜公布,接受全体成员监督。乡镇(街道)应加强对各村级组织劳务用工费支出情况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规范村级劳务用工管理工作作为清廉村社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2. 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工的指导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工的具体管理工作;各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管理事项的具体实施,理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对该项工作负主要责任。

  3. 强化责任追究:检查、审计中发现劳务用工费不按规定考勤、结报、支付的,无正当理由用工、工资超出合理价位的以及虚支冒领等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发现的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综上所述,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使用工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和程序,确保用工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这不仅可以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也可以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