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领导不同意强行走扣多少钱扣的是当月的吗-谷东律师|法行宝
2025-08-17 劳动纠纷
  1. 关于离职领导不同意强行走及扣钱的问题:

    • 首先,要明确的是,员工有权利提出离职,并且通常不需要得到领导的“同意”才能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只要员工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了用人单位,就可以离职,领导不同意并不能阻止员工离职。
    • 其次,关于扣钱的问题,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扣除员工的工资。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因为员工离职而扣除其当月工资,这是不合法的,除非有明确的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允许扣除(如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需要赔偿等,但这种情况也需要有明确的证据和程序)。
  2. 关于扣钱是否扣当月工资的问题:

    • 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因为某种合法原因(如员工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等)需要扣除员工工资,那么扣除的金额和方式应当遵循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扣除的金额会从员工应得的工资中直接扣除,这可能包括当月的工资,但也可能涉及之前的工资或奖金等,具体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法依据就扣除员工工资,特别是扣除当月工资,这是不合法的。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发被扣除的工资,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 建议:

    • 如果你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了用人单位要离职,但领导不同意并且用人单位要扣除你当月工资,建议你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明确表达你的立场和要求。
    • 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你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如离职通知、工资条、劳动合同等。

总之,员工有权利提出离职,并且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扣除员工的工资。如果你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建议及时采取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