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已离职人员往年的补贴,不需要计提工会经费。下面我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一. 工会经费的计提范围
- 工会经费通常是根据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服务。
- 补发已离职人员往年的补贴,并不属于当前在职职工的工资范畴,因此不属于工会经费的计提范围。
二. 相关法规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相关财务规定,工会经费的计提是基于在职职工的工资总额。
- 已离职人员的补贴不属于在职职工的工资,因此不计入工会经费的计提基数。
三. 实例说明
- 假设某公司今年补发了去年离职员工的年终奖,这笔费用是针对已离职员工的,与公司当前在职员工的工资无关。
- 因此,这笔补发的费用不会计入公司当前工资总额,也就无需计提工会经费。
综上所述,补发已离职人员往年的补贴,不需要计提工会经费。这是基于工会经费的计提范围和相关法规依据得出的结论。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