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停工留薪期有休息日的,是否计算工资”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清晰、详细的解答。
首先,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是按照正常出勤来计算工资福利待遇的。这里的“正常出勤”自然涵盖了周末等休息日。也就是说,无论停工留薪期内是否包含周末,单位都应当按照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来支付工资。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某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那么在这3个月内,无论是否遇到周末,单位都应当按照其原工资福利待遇来支付工资。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修养期间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不因工伤而降低生活质量,从而确保其能够安心养伤,促进工伤的妥善恢复。
另外,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方式,通常是按照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来确定。这里的原工资一般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需要按天计算工资,可以用月工资除以21.75天(这是月计薪天数)来得出日工资,然后再用日工资乘以停工天数来计算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总额。
最后,如果单位不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这种行为就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明确表达自身的诉求和依据。如果协商不成,职工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权,同时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