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计算,星期天通常也包含在内,应正常支付工资。具体分析如下:
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指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货币性收入。若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则按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计算。
星期天是否包含在停工留薪期内并支付工资
停工留薪期是按自然日计算的连续期间,包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如星期天)。因此,即使星期天职工未实际工作,单位也应按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例如,若职工月工资为5000元,停工留薪期为2个月(含8个星期天),单位需支付全额10000元,无需扣除星期天对应的工资。
特殊情况说明
建议:若单位未按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具体案例或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