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20号发上个月工资并不违法。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法律依据与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一条款强调了工资应按月支付,但并未具体规定每月的哪一天必须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工资支付的时间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实际情况分析
合同约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每月20号发放上个月的工资,并且这一约定符合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那么这种安排是合法的。
实际执行: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公司选择每月20号或类似的时间点作为工资发放日,这通常是为了便于财务核算和薪资管理。只要用人单位能够按时、足额地支付工资,不出现拖欠或克扣的情况,这种安排就是合理的。
特殊情况处理:如果遇到节假日或休息日,用人单位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结论
综上所述,每个月20号发上个月工资并不违法,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且用人单位能够按时、足额地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