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二审终审后不服提起再审申请 是否同时对确认部分赔偿金依法申请执行-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行政纠纷

在行政赔偿二审终审后不服提起再审申请时,可以同时对确认部分赔偿金依法申请执行。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这一条款明确指出了当事人在不服行政赔偿判决时,可以申请再审,并且原判决、裁定在再审期间不停止执行。

执行与再审的关系

  1. 执行不停止:根据法律规定,即使当事人提出了再审申请,原判决、裁定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履行。因此,对于已经确认的赔偿金部分,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执行,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实现。

  2. 再审申请的独立性:提出再审申请是当事人对原判决、裁定不服的一种救济途径,它并不影响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再审申请的提出和审查是一个独立的法律程序,与赔偿金的执行没有直接关联。

实践操作建议

  1. 及时申请执行:如果当事人对行政赔偿判决中的赔偿金部分没有异议,或者虽然对整体判决有异议但希望先获得部分赔偿,可以及时依法申请执行。

  2. 准备再审材料:在申请执行的同时,当事人也应积极准备再审申请材料,包括新的证据、原判决存在的错误等,以便在再审申请被受理时能够及时提交。

  3. 关注再审进展:在提出再审申请后,当事人应密切关注再审的进展情况,包括法院是否受理、审查进度等,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综上所述,行政赔偿二审终审后不服提起再审申请时,当事人可以同时对确认部分赔偿金依法申请执行。这一做法既符合法律规定,也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