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破产又叫计划内破产吗-柴传程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公司事务

政策性破产确实又称计划内破产。以下是对这一概念及其相关程序的详细解释:

一、政策性破产的定义

政策性破产,又称计划内破产,特指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的,纳入国家破产兼并计划并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的国有企业的破产。这种破产方式并非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必然结果,但在面对无法解决的改制问题时,它往往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

二、政策性破产的程序

政策性破产与非政策性破产在进入破产程序后的法律程序是一致的,包括破产申请与受理、管辖、破产宣告、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破产财产的清理、变价与分配、和解与整顿、破产程序终结等。然而,国有企业的政策性破产在进入破产程序之前,还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程序,具体如下:

  1. 由各省的国资委将准备纳入政策性破产的企业名单上报国务院国资委。
  2. 国资委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名单同时提交给全国领导小组(由国资委、财政部和银监会三家组成)的其他两家成员单位:财政部和银监会。
  3. 银监会再将拟实施政策性破产企业的建议名单提供给各国有债权金融机构,各国有债权金融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性破产的文件规定对建议名单中所列的企业进行逐级审查,对符合文件规定的企业批准实施政策性破产。
  4. 各国有债权金融机构定期将建议名单中所列企业的审查结果上报银监会,银监会在汇总各国有债权金融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将通过的企业名单会签国资委、财政部后上报国务院。
  5. 经国务院批准后,以全国领导小组名义下达实施政策性破产项目名单。在企业破产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再由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企业进入破产程序的通知,之后便转入前述非政策性破产的法律程序。

综上所述,政策性破产是一种特殊的破产方式,它涉及国家层面的破产兼并计划,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在程序上,它既有与非政策性破产相同的法律程序,也有其独特的审批程序。如有更多关于政策性破产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