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你提出的“做出了业绩领导却不认可,可以主动辞职要赔偿吗”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主动辞职并不能直接获得赔偿,除非辞职的原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主动辞职与赔偿的关系:
- 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是出于个人原因,如职业发展、家庭因素等,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 但如果员工辞职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那么员工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业绩不认可与辞职:
- 业绩不认可本身并不构成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因此不能直接作为要求赔偿的理由。
- 如果因为业绩不认可而导致用人单位对你进行了不公正的待遇,如降薪、调岗等,且这些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或法律法规,那么你可以考虑以这些违法行为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赔偿。
建议:
- 在决定辞职前,建议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尝试解决业绩不认可的问题。
- 如果沟通无果,且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可以考虑收集证据,如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等,以备后续维权之需。
- 若确实需要辞职并寻求赔偿,建议先咨询专业律师(也就是我哦),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赔偿标准。
综上所述,做出了业绩领导却不认可,并不能直接作为主动辞职并要求赔偿的理由。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你可以考虑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