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许可要听证吗-孙乐洋律师|法行宝
2025-08-11 行政纠纷

撤销行政许可并不是必须需要听证的。撤销行政许可的程序中,听证并不是必经环节,而是针对部分情况进行的。具体来说:

  1. 需要听证的情况:

    • 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主动举行听证。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为属于涉及公共利益重大行政许可的,应当公开举行听证。
  2. 听证程序的一般流程:

    • 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 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 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听证主持人,应当回避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回避。
    • 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3. 不需要听证的情况:

    • 如果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不涉及重大的、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决定,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听证,那么行政机关在撤销行政许可时可以不进行听证。

综上所述,撤销行政许可是否需要听证,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行政许可事项的性质。如果您面临具体的行政许可撤销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