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承包项目原因导致分包人退场且分包结算未做”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首先,无论是分包人主动退场还是被要求退场,都应当谨慎处理后续事宜,特别是关于工程款的结算问题。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建议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核定已完工程量:
- 组织建设单位、监理以及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参与,对已完成的各专业工程量进行核定计算,并共同确认。这一步是后续结算的基础,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
整理工程技术资料:
- 汇总并整理现场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技术经济签证等。这些资料将作为结算的依据,证明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和额外投入。
盘点进场工程材料:
- 对已经进场但未使用的工程材料进行盘点,并记录在案。这些材料可能涉及退货、转运或折价处理,需要在结算时予以考虑。
依据合同申请结算:
- 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向建设单位提交结算申请。申请中应详细列明已完成的工程量、工程技术资料、材料盘点结果等,以便建设单位进行审核。
确认并结算相关费用:
- 与材料供应商、分包商等确认费用,并进行结算。确保所有与项目相关的费用都得到妥善处理,避免后续纠纷。
法律途径保障权益:
- 如果建设单位对提交的结算文件不执行或拖延结算,可以考虑将结算文件委托给公证处进行公证,再次申请结算。若仍无法得到解决,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保全并追讨工程款。
此外,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即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如果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承包人仍有权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护。
综上所述,处理因承包项目原因导致的分包人退场且分包结算未做的问题时,需要谨慎、细致地处理每一个环节。通过核定工程量、整理技术资料、盘点材料、依据合同申请结算以及采取法律途径保障权益等措施,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