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野生动物行政案件价值如何测算-何虎律师|法行宝
2025-08-11 侵权纠纷

办理野生动物行政案件时,对涉案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价值测算是一个关键步骤,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定性和量刑。以下是对如何测算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依据

首先,测算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价值必须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这一过程提供了法律基础。这些法律不仅规定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还间接说明了野生动物价值评估在法律保护中的必要性。

二、价值评估标准和方法

  1. 国家制定的标准:

    • 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已制定了相关的价值评估标准和方法,这是核算涉案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权威依据。
    • 这些标准和方法综合考虑了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保护级别、市场情况等多种因素,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 具体价值标准:

    • 对于国家一级、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其价值标准分别按照该种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的12.5倍、16.7倍执行。
    • 对于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具有特殊利用价值或者导致野生动物死亡的主要部分,其价值按该种动物价值的80%折算;其他部分按20%折算。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产品的价值,有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无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既无国家定价又无市场价格的,由案件发生地的省级陆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3. 评估方法:

    • 根据国家林业局制定的《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野生动物整体的价值按照该目录所列该种野生动物的基准价值乘以相应的倍数核算。例如,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按照十倍核算,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按照五倍核算。
    • 野生动物制品的价值由执法机关或评估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核算,但不能超过该种野生动物的整体价值。
    • 如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有实际交易价格,且实际交易价格高于评估价值,则按照实际交易价格执行。
    • 对于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其价值按照同种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百分之五十执行,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则按照百分之二十五执行。

三、实际操作注意事项

  • 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标准进行价值测算。
  • 评估过程中应确保公正、客观,避免主观臆断和偏见。
  • 对于复杂或争议较大的案件,可以邀请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价值评估。

综上所述,办理野生动物行政案件时,对涉案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价值测算是一个综合考量多种因素的过程。通过依法、科学、公正地进行价值评估,可以确保案件的定性和量刑更加准确、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