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体制内试用期能否给不过”的问题,我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为您提供以下详细解答:
首先,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是自报到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在这一年期间,新录用公务员需要履行公务员法规定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试用期满后,会对其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全面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要确定为合格等次,新录用公务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能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作风较好;道德品行较好,廉洁自律。
相反,如果新录用公务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则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较差;道德品行较差,存在不廉洁问题。
对于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根据规定将取消录用。此外,还有一些其他情形也会导致取消录用,如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或者因其他特定情形如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受到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等,试用期可能会顺延。顺延期满后,会再次进行考核。
综上所述,体制内试用期是有可能给出“不过”的考核结果的,这主要取决于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间的表现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如果考核不合格,将会面临取消录用的后果。因此,新录用公务员需要认真对待试用期,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以确保能够顺利通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