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偷别人的包包算扒窃。扒窃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犯罪对象面临的潜在人身危险性:
- 扒窃的对象通常是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这种财物与被害人的紧密程度较高,容易在被害人发觉后引发对其人身安全的潜在威胁。在商场中,如果偷取他人随身携带的包包,显然会对被害人造成潜在的人身危险性,因此符合扒窃的认定标准。
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 扒窃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因其潜在的随时可能转化为现实的人身危险性而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在商场这样的公共场所进行扒窃,更容易引发社会恐慌和不安,因此其社会危害性更为显著。
法律依据: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商场作为公共场所,偷取他人随身携带的包包符合这一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在商场偷别人的包包算扒窃。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因其潜在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而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如果你或他人遭遇此类情况,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并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