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非上市股票规定是什么时候出台的-陈俊律师|法行宝
2025-08-09 公司事务

关于非法持有非上市股票的规定,其出台时间并不是一个具体的时点,而是随着相关法规的逐步完善和明确而逐渐形成的。

早在1986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其中明确禁止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这一规定实际上已经涉及到了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证券问题,因为经商办企业往往涉及到持有或投资企业的股份。

随后,在200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行为进行了规范,其中也包括不得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证券。

此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也将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行为列为违反廉洁纪律行为。这一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干部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的纪律处分规定。

至于具体的“非法持有非上市股票”这一表述,它可能更多地是在描述一种违法行为的状态,即未经允许或违反规定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票。这种状态是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而逐渐被明确和界定的。

综上所述,非法持有非上市股票的规定并不是在某个具体时间点出台的,而是随着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条例的逐步完善而逐渐形成的。如果您需要了解具体的法律法规或纪律处分规定,建议查阅相关的法律文本或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