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不同意调解,法院不可以强制调解行政案件。以下是详细分析:
在行政案件中,调解是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而存在的,但其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即便如此,对于这些可以调解的案件,也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即双方当事人必须自愿同意调解,人民法院不能强制调解。
如果原告不同意调解,那么法院应当尊重原告的选择,并按照法定的程序继续审理案件,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因此,原告在行政案件中拥有选择是否调解的权利,法院不能强制要求进行调解。
综上所述,原告不同意调解时,法院不能强制调解行政案件,而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