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期间多收滞纳金违法吗-胡军律师|法行宝
2025-08-07 行政纠纷

在行政诉讼期间,多收滞纳金是违法的。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法律分析

  1. 滞纳金性质:滞纳金本质上是对行政相对人不积极履行缴纳罚款义务、不积极改正行政违法行为而给予的执行罚,是一种间接性强制执行的方式。其目的是为了督促行政相对人尽早接受行政处罚,改正自身违法行为。

  2. 诉讼期间行政行为执行: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滞纳金的计算。因为加处滞纳金并不被视为行政行为本身,而是针对行政相对人未能及时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的一种执行罚措施。

  3. 法律未规定诉讼期间计算滞纳金:在法律层面上,并未明确规定行政诉讼期间需要计算滞纳金。因此,在诉讼期间多收滞纳金缺乏法律依据。

结论

综上所述,在行政诉讼期间,多收滞纳金是违法的。因为滞纳金并非行政行为本身,且在法律上并未规定诉讼期间需要计算滞纳金。如果行政相对人在诉讼期间被多收了滞纳金,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异议,并要求退还多收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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