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贷押金支付工资不合法。
首先,从法律性质上讲,厂房租贷押金与工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款项,它们各自有着明确的法律含义和用途。厂房租贷押金是租赁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为确保租赁物的完好和租赁合同的顺利履行,由承租方支付给出租方的一笔款项。而工资则是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其次,用厂房租贷押金来支付工资,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例如,如果押金被用于支付工资,那么当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出租方可能会要求承租方再次支付押金,这无疑会增加承租方的经济负担。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能会依法向用人单位追讨,甚至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这将给用人单位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厂房租贷押金支付工资是不合法的。建议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确实存在资金困难,应当与劳动者协商解决,而不是擅自用押金来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