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临时托管物业合同需经业主大会同意吗-孙晟律师|法行宝
2025-03-24 房产纠纷

小区临时托管物业合同需经业主大会同意。具体分析如下:

一. 法律依据

  1.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二. 分析说明

  1.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属于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这意味着,无论是长期还是临时的物业托管合同,都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

  2. 同意的门槛: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对于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这是业主大会作出有效决定所必需的门槛。

三. 结论

综上所述,小区临时托管物业合同确实需要经业主大会同意,并且需要满足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门槛。这是确保业主权益和小区管理规范性的重要步骤。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