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店不开发票确实存在偷税嫌疑。
从民事法律关系分析:
- 出卖人开具发票是合同法定附随义务。当眼镜店销售商品并收取款项时,必须向付款方(即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其法定义务,也是合同交易的一部分。
从行政法律关系分析:
- 如果眼镜店不开发票以偷逃税款,将受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属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眼镜店不开发票不仅违反了民事法律中的合同附随义务,还可能构成行政违法行为,存在偷税嫌疑。因此,作为消费者,在购物时应当主动索要发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商家依法纳税。如果遇到商家拒开发票的情况,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