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人当天不算拘留。拘留和逮捕是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它们各自有独立的适用条件、程序和期限。具体来说:
拘留与逮捕的区别:
- 拘留通常是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其条件相对宽松且具有一定紧急性。
- 逮捕则需经检察院批准或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是较长时间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措施,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期限上的不同:
起算时间的差异:
- 对于行政拘留,起始日从入拘留所的当日算起,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
- 对于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一般以《拘留通知书》上的日期为准,被抓当日不计算在内,从次日起算。
综上所述,逮人当天并不直接算作拘留,而是需要根据后续是否采取了具有持续性和强制性的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及这些措施是否依法进行来确定。如果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释,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