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工伤12个月没好做不了劳动鉴定怎么办”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然而,对于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工伤职工,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停工留薪期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也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您在工伤后12个月内未能痊愈,且无法进行劳动鉴定,您和您的用人单位或近亲属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或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申请。这一步骤至关重要,因为它将帮助确定您后续的康复治疗方案、调整伤残待遇,并确保您能够获得合理的补偿与救治。
在申请复查鉴定或延长停工留薪期时,您需要准备相关的医疗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根据您的伤情和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估,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如果委员会确认您的伤情仍然严重或特殊,需要继续治疗或康复,他们可能会批准延长您的停工留薪期,或者为您制定后续的康复治疗方案。这将有助于保障您在伤情未愈期间的合法权益,使您能够继续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如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等。
总之,如果您在工伤后12个月内未能痊愈且无法进行劳动鉴定,不要慌张。及时与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联系,提出复查鉴定或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申请,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准备和提交相关材料。这样,您将能够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并获得合理的补偿与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