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单位要原来单位劳动合同吗-罗为富律师|法行宝
2025-08-04 劳动纠纷

新单位在招录劳动者时,要求提供原单位劳动合同的做法并不合法。劳动者无需向新单位提供与前单位的劳动合同,而应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以下是详细分析: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招录劳动者时,并不要求劳动者提供原单位的劳动合同。相反,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 新单位的需求与合法途径:

    • 新单位可能希望了解劳动者的工作经历、离职情况、工作岗位、职责及表现等信息,以合理安排新岗位工作和评估劳动者职业素养。然而,这些信息应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如要求劳动者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进行背景调查、面试等,而非直接索要原单位劳动合同。
  3. 劳动者权益保护:

    • 劳动者有权保护自己的隐私和合法权益。原单位劳动合同可能包含劳动者的敏感信息,如薪资待遇、工作表现等,这些信息并不应被新单位直接获取。因此,新单位应尊重劳动者的隐私权,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所需信息。

综上所述,新单位在招录劳动者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合法途径核实劳动者的相关信息,并确保劳动者的隐私权和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如果新单位非法要求劳动者提供原单位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拒绝,并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