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组织勘验现场应当制作笔录而未作笔录经在场人签名,确实可能构成程序违法。
在司法程序中,勘验现场是法院为了查明案件事实而采取的一种重要调查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法院在进行现场勘验时,应当制作勘验笔录,并由勘验人员、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勘验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以及勘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法律依据:
程序违法的后果:
实际案例:
综上所述,法院组织勘验现场时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在场人签名,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程序要求。如果法院未遵守这一程序,确实可能构成程序违法。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和当事人都应高度重视勘验现场的程序合法性,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