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后未受理,是可以撤回的。在裁决作出前,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撤回申请,这是对自身权利的一种处置。若要撤销,需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表达撤回的意愿。一旦申请被接受,仲裁程序通常就会结束。
关于撤回劳动仲裁申请书的撰写,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指导:
一、撤回劳动仲裁申请书的基本结构
标题:
申请人信息:
被申请人信息:
撤回申请的理由:
结尾:
二、撰写时的注意事项
三、提交撤回申请的方式
将撰写好的撤回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如有和解协议等)提交至受理劳动仲裁申请的仲裁委员会。提交方式可以是亲自送达,也可以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但应确保送达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撤回申请的法律后果
一般情况下,提交劳动仲裁后撤销申请没有严重的法律后果。但需要注意的是,撤回申请后,若无新的情况和理由,以相同的诉求和理由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可能不予受理。因此,在决定撤回申请前,应谨慎考量,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综上所述,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后未受理是可以撤回的,但在撤回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并谨慎评估撤回申请的后果。同时,为确保撤回申请的顺利进行,还应遵循正确的撰写要点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