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假的确是根据工作所在地的具体政策来休假的。以天津市为例,为了贯彻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天津市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订,并设立了育儿假。具体规定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用人单位每年需要给予夫妻双方各十日的育儿假。
同时,天津市政府办公厅还印发了《关于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休假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育儿假的相关细节,比如育儿假为工作日,休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照常发放。此外,育儿假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分散使用,且当年未休的育儿假一般不再延续至下一年。
因此,具体的育儿假政策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查阅相关的政策法规,以了解当地的育儿假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