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行人骑自行车突然逆行闯入机动车道被撞身亡责任怎么划分”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从交通法规的角度来看,骑自行车逆行是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符合过错情形中的“逆行行驶”。按照一般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该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骑自行车的行人原本应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在实际的责任划分中,考虑到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行人在机动车面前属于弱势群体,交警在划分责任时通常会依据相关交通法规,对弱势群体给予一定的照顾。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不会判定自行车方全责,而是会让自行车一方承担主要的事故责任,机动车一方则承担次要责任。
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于不足的部分,则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在行人骑自行车逆行闯入机动车道被撞身亡的情况下,责任划分通常会让自行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机动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但具体的责任划分还需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证据以及交警的判断来确定。同时,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